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化学化工站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03浏览次数:56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9 月 4 日是新学期开课第一天。为保证新学期教学秩序稳定,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学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好教学安排。各学院须检查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开设的课程是否已在教务系统中全部开设,学时、学分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务必落实好开课前师生到位情况、教室、课程表安排情况、多媒体使用情况等,围绕本学期教学任务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2.组织好教材接收工作。各学院须在 9 月 1 日至 9 月 3 日期间,落实好教材到位情况。安排专人核实本学期教材征订单,加大教材督查力度,构建长效审查机制,坚守“凡国家出版‘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的底线。

3.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9 月 4 日前,各学院须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的实验室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电、气及各种管路、压力容器等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仪器设备完好,在新学期开课时能够正常使用。开展实验室卫生大扫除,将实验仪器擦拭干净,确保设备、门窗、桌椅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无卫生死角,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4.做好期初补考准备工作。按照考试管理规定,新学期第二周将进行专业课补考,第三周进行公共课补考(除办理缓考外,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生都进行重修,不再组织补考)。

各学院认真落实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并于 9 月 4 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教务处综合管理科。